依法行政與人權保障 by 蔡幸桑
大陸籍女子薛殷英十年前來台探視生父,一年後做了台灣媳婦,後因丈夫過世且因婚姻關係未滿六年、未生養子女,依據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》第14條,不符合大陸人民在台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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